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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万元买房?潍坊,侯女士花10000元,买下了四间大瓦房,随后一住就是19年,不料,之前的房主姜先生,却找上门,想要收回房子!但是,侯女士一家并不答应,结果姜先生拿出了房证,说房子还是自己的,将侯女士一家都赶了出去!
住了19年的房子,突然有人要收回去?这是怎么回事?
侯女士一家住在农村,为了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,与村里的姜先生签下一份协议。侯女士付10000 元,买下姜先生家的四间大瓦房使用权。
牟女士回忆起当时的情景,心里满是感慨。他们一家满心欢喜地分两笔,每笔五千元把钱给了姜先生。而姜先生也按照约定,把宅基地使用证交给了侯女士。可后来,不知出于何种原因,姜先生又把证要了回去。
但是侯女士并没有在意,尽管证不在自己手中,但这 19 年来,侯女士一家一直生活在这四间大瓦房里,过着平淡而温馨的日子。他们把这里当成了真正的家,精心打理,用心维护。
可是,平静的生活在 2020 年被打破。房主姜先生突然提出要收回房子,这让侯女士一家如遭晴天霹雳。他们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,坚决不同意姜先生的要求。
如今,房子周边的外墙被推倒,房屋里出现了一个大洞,家里还停水停电,生活变得异常艰难。
当记者见到姜先生时,他情绪激动,大声说道:“这件事不能只听侯女士一面之词!”
侯女士却拿出了一份证明,上面白纸黑字记录着这份交易!由于事情已经过去近 20 年,他们都记不得是谁写的这份证明,但是,上面的签字确实是他们亲笔的。但是,对于收款凭证,姜先生却表示并不认同。
1、现在姜先生要收回房子,并强行断电断水!而侯女士认为房子是自己买的,对于这本宅基地使用证的归属,双方存在着巨大的分歧,村里也进行了调解,但是以失败告终,双方决定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。
对此有网友表示,简单的事,让卖方再买回去就行,按现在宅基地价格,另外房子再作个价。
还有网友说,宅基地归村集体,必须村集体内的人才能买卖。 如果当年的买卖不合法,原房主反悔了,算不算欺诈呢?明知道不能买卖,还故意卖给别人,应该按欺诈罪处理。
其实,从村民的角度来看,这种事情在村里并不少见。有些村民觉得,都是乡里乡亲的,买卖房子就是一个口头约定,或者简单写个协议,也没太在意法律规定。
就像侯女士一家,当初可能觉得付了钱,房子就是自己的了,哪能想到后面会有这么多麻烦。而姜先生一家呢,可能一开始也没想那么多,后来觉得不合适了,又想要回房子。但这种随意的交易,往往会给双方都带来很大的困扰。
2、而从法律的角度分析,根据《土地管理法规》,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,村民享有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权,宅基地仅在集体成员之间流转,集体成员之外的任何人不得购买!
侯女士不是本村集体成员,所以双方的买卖协议是无效的。比如说,在其他一些类似的案例中,有外村人购买了本村的宅基地和房屋,最后因为法律不支持,不得不退还房屋,钱也不一定能全部要回来,双方都遭受了不小的损失。
双方都是不懂法!我06年在广东,我租的搭建门面房东想卖,我就打算借点钱买下来,我有个朋友开公司的,我咨询下他公司的法律顾问,告诉我这种集体用地只有同村同组买卖才合法,我们外地的买,风险是地主反悔就可以拿回来。听了之后我放弃了。
农村宅基地,本村人之间交易是合法的。不是本村人交易属于非法的。法律不认可!所以,这件事到最后可能是侯女士退出房子,而姜先生退还钱款!
在农村的房产交易中,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,遵守法律法规,不能只凭感情和口头约定行事,否则很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尽的烦恼和损失。
(来源:爱青岛2021-01-29(1万元买下大瓦房配资炒股怎么样,19年后却要无家可归!房主:宅基地不能卖))
房主侯女士姜先生宅基地房子发布于:重庆市声明: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,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。